close
教育部至今尚未核准台大準校長管中閔聘任案。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綠營立委日前烏龍爆料,指台大準校長管中閔涉抄襲研究生論文,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審議確認抄襲不成案,日前教育部再發「金牌」(公文)卡管,要台大實質審查,台大也已回文。據了解,教育部今日又要開學術審議會討論。台灣大學自主行動聯盟籌備會特別製作「台大校長遴選關鍵問題懶人包Q&A」,分析有關抄襲的烏龍爆料。以下為懶人包內容有關抄襲的烏龍爆料Q:管教授與暨南國際大學陳教授合著的文章,被指控抄襲暨南大學EMBA碩士在職專班張姓學生的碩士論文。此事的客觀實事為何? 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iframe { margin:auto; display: block; }

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> div { margin: auto; display: block !important; }

.inline-ad div div { border-bottom: 0 !important; padding-bottom: 5px; };A:FACT:此事件中牽涉三篇文章,依照版本時間順序排列如下:〔文章1〕2016年5月:管中閔與陳建良的研究手稿(manuscript)。〔文章2〕2016年7月:張姓學生EMBA碩士論文。〔文章3〕2017年4月:管陳兩人的文章,於2017年5月6日中研院「第六屆網路與貿易研討會」中宣讀。爆料:〔文章3〕抄襲〔文章2〕。事實:〔文章3〕是〔文章1〕的後續版本。〔文章1〕早於〔文章2〕。〔文章2〕在參考文獻中列有〔文章1〕。所謂〔文章3〕與〔文章2〕的相似段落或相同圖形,在〔文章1〕中已經存在。當事人2016年的電子郵件記錄,仍留存〔文章1〕附加檔案,可做文字比對。相關電子郵件的內容,亦可證實管教授自始即實際參與了此項研究計劃,絕非掛名。相關資料正在整理中,完成後公佈。Q:既然沒有抄襲事實,為什麼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「不予立案調查」?A:FACT: 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應教育部要求,針對此案共開過兩次會。107年2月9日的第二次會議中,「再次就本案學術倫理議題,進行深入且實質的討論」,「再次詳細檢視相關會議論文、碩士論文等資料」,並「再次確認本案不宜進行後續立案調查處理」?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eo30jb15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